2015年造價工程師復習資料:簽證、工程價款的關系
簽證是合同雙方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做出的一種對合同內容的補充、調整。所以簽證和合同是有同等效律的。
工程簽證更主要的是反映承發(fā)包雙方之間的現場施工技術管理,施工環(huán)境條件等層面上問題的確認。而對工程設計方面的問題應該通過《設計修改通知單》(非甲方原因或者要求產生)、《設計變更通知單》(甲方原因或者要求產生)。
1)有效的簽證必須具備以下幾點
(1)簽證事項的真實性(能真實的反應實際施工的情況);
(2)簽證的時效性(符合合同約定的簽署時效);
(3)簽署人是否有效(簽證的簽署人必須是在合同中約定的該工程甲乙雙方認可的各自代理人(如甲方:項目工程師,乙方:項目經理)。
2)簽證作用
1)如實的反映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
2)為可能引起的工程價款的變化提供必要的依據。
工程價款的變動可能是由簽證產生的,但是不是所有的簽證就一定會引起工程價款的變化。辦理了簽證能否計算相應的工程費用還要結合合同對工程價款的變更計算約定來考慮。
比如:基礎土方開挖原施工方案確定采用機械開挖,現在施工方因機械安排問題本工程只能采用人工開挖,從而實際施工成本增加,這個時候應該及時辦理土方開挖方式變更的簽證。但是這個簽證辦好了,是否承包方就能據此想發(fā)包人來要求增加相應的費用呢?顯然還要結合合同相關條款來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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