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動作主要包括土地收購、土地儲備和土地供應三個程序:
。1)土地收購:土地收購的工作程序是申請收購、權屬核查、征詢意見、費用測算、方案報批、收購補償、權屬變更、交付土地。土地收購補償費一般按被收購土地的開發(fā)成本計算。
。2)土地儲備:對于進入土地儲備體系的土地,在出讓給新的土地使用單位以前,由土地儲備中心負責組織前期開發(fā)和經營管理。
(3)土地供應:根據(jù)現(xiàn)行管理規(guī)定,儲備土地的供應方式可分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協(xié)議出讓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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