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稅法是操作性極強的法律,應納稅額的計算又相當繁雜,新法僅規(guī)定了計算的基本公式,具體的計算還要等年內將出臺的實施條例和辦法規(guī)定。同時,因為企業(yè)所得稅的實施與《會計準則》關系密切,《會計準則》也將作比對修改。
基本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減免抵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扣除項目―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免征稅的所得)-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扣除項目包括:
①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②公益性捐贈為年度利潤總額的12%以內;
③固定資產折舊(第十一條);
④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第十二條);
⑤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第十三條);
⑥轉讓資產的凈值(第十六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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