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主要類別土地利用的方式
1、農用地利用的方式:農用地利用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有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地的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yè)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2、建設用地利用的方式主要是:無償(行政劃撥),有償(出讓,轉讓)。其中,土地使用權的設定期限:依據(jù)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城市用地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娛樂,旅游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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