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效是一種民事法律事實
時效的法律效果,無論是導致權利取得,還是引起權利消滅,均為民事法律關系產(chǎn)生、變更、消滅的事實根據(jù)。因此,時效屬于民事法律事實。
。ǘ⿻r效屬于強制性規(guī)定
法律關于時效的規(guī)定為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通過意思表示而約定排除時效的適用,或改變時效的期間及其效力。當事人關于排除時效適用、變更時效期間或事先拋棄時效利益的約定無效。但須注意的是,當時效發(fā)生法律效果后,當事人放棄時效產(chǎn)生的利益,則是法律所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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