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賠償?shù)母拍詈吞卣鳎?/strong>
稅務行政賠償,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行為違法而侵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當事人的違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由稅務機關依法給予賠償?shù)囊豁椃韶熑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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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賠償是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當事人因稅務行政違法侵權所受的損害給予救濟的一種手段,在性質上屬于國家賠償,賠償責任由國家整體負擔。當事人向稅務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其實是通過稅務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向國家請求賠償。因此,稅務行政賠償費用來自國家財政的專項撥款,原則上不影響稅務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從事其他法定活動的預算經費及其合法擁有的自有資金,而且稅務行政賠償以國家所有的全部資產作為保障,并不以稅務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有權支配的財產為限,稅務行政賠償義務機關不得以行政賠償費用超出本部門的能力為由拒絕或者拖延履行行政賠償義務。
稅務行政賠償是一種國家賠償,意味著稅務人員違法行政導致侵權損害的責任由國家承擔,稅務人員不因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害而對受害人負個人責任,即使稅務人員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也不例外。因此,對于稅務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造成的損害,在任何情況下受害人都不能向稅務人員個人請求賠償。也就是說,稅務行政賠償?shù)男再|決定了稅務人員個人不能成為賠償?shù)谋徽埱笕嘶蛘弑桓妗M瑫r,對于稅務違法行政造成的損害,受害人也不能針對侵權機關和個人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對于這類損害,受害人只能通過請求行政賠償?shù)姆绞降玫骄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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