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賦予自然人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在本質上,它是自然人成為民事主體的標志。自然人之所以成為法律上的民事主體,就是因為享有民事權利能力。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權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事權利能力只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一種資格,它只是一種可能性,是否能確實享有權利,還必須依賴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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