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當也稱為行政失當,指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在執(zhí)行行政管理過程中作出的行政行為合法但不合理。
依據(jù)行政合理性原則的要求,行政行為不僅要合法,還應合理,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使行政主體所作出的行政行為,雖然沒有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羈束規(guī)定,但在內容上和客觀事實上不合理,違反了立法的真正目的和意圖,違反了法律上的公正、公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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