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7 11:1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在正常采購活動中,質疑投訴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政府采購法》所規(guī)定和允許的。筆者就如何應對投訴與質疑談點個人看法。
(一)供應商是政府采購活動的重要當事人之一,賦予供應商對政府采購事項的知情權和對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權,要在充分體現(xiàn)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性、公平性和有效競爭性。質疑與投訴的處理,是政府采購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內容,同時這也是充分發(fā)揮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監(jiān)督作用的有效途徑。供應商用實名向采購人提出詢問和質疑時,要無條件地予以明確答復;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程序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向供應商進行解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及時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與質疑;如供應商不滿意,可以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繼續(xù)質疑投訴。
(二)做好詢問和質疑的處理。在《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授權情況下,如供應商詢問的,應當詳細說明所問內容。如是書面質疑或者書面詢問,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當負責及時給予答復;如質疑階段無法解決問題時,應采取進一步投訴的條件和時限;要盡量給供應商一個比較滿面意的解答。
(三)投訴后的處理。監(jiān)管采購機構接到投訴后,要立即進行調查、取證,實事求是、不隱瞞觀點地開展所被投訴采購活動的方方面面,必要時停止采購活動。如果相關采購人、采購責任人有違法亂紀情節(jié),可請司法機關介入按司法程序嚴肅處理。
(四)對懷有惡意、帶目的質疑與投訴行為,在掌握確鑿證據(jù)情況下,可對懷疑人、目的者采取措施,如報警、抵押金處罰等等
(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以及監(jiān)管采購部門,不要偏聽偏信、言聽一辭,要冷靜面對質疑、詢問與投訴;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和采購規(guī)章制度進行應對質疑、詢問,對最終的投訴(諸如:投訴救濟、行政訴訟等等)要依法執(zhí)行.
(六)對裁決后的文本要及時送達供應商、當事人等。在日后的采購活動中,要建“黑名單”可查制,以便更好地吸取經驗、教訓。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