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審查,是提高巖土工程勘察成果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未經(jīng)審核(審定)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不得提供給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使用。
2.凡審核、審定工作,統(tǒng)稱為審查,必須嚴格按本要求進行。
3.巖土工程勘察報告一般實行二檢二審制?辈靾蟾嬖趯徍耍▽彾ǎ┣绊椖控撠熑藨獙Τ晒資料進行自檢,并由指定人員進行互檢(核對)后,將其送交技術質量辦,由勘察報告審核員進行審核,審核員審核后送總師室審定。
4.審核(審定)人應對勘察報告的自檢和互檢(校對)情況進行審查,對未經(jīng)充分自檢和互檢的報告,責令項目負責人和校對人員進行重新檢查。
5.審核(審定)人對工程勘察全過程質量有否決權,當質量否決意見與項目負責人有原則爭議時,可提請公司總經(jīng)理和總工程師復議。
6.審核(審定)人應首先檢查勘察全過程資料的完整性。審查內容包括合同、技術委托書、勘察綱要、野外地質編錄、原位測試、土(巖)試驗報告、水質分析報告等全過程的原始資料的審查。要審查原始資料是否齊全,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是否滿足合同、技術委托書和勘察綱要的要求,如工作量有較大增減,有否變更依據(jù)。審查鉆探工作、地質編錄、取樣、巖土試驗、水質分析資料等的質量情況。
7.室內分析、整理、繪制的各類圖表和文字報告的審查,要審查各類試驗數(shù)據(jù)與地層巖土性特征是否吻合、工程地質層的劃分是否合理、提供的設計參數(shù)是否可靠、文字報告內容是否齊全并突出重點,結論與建議是否切合實際、能否滿足設計和技術委托要求,各類圖、表是否充分,審查各類圖表和文字報告的格式內容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8.報告審查后,應詳細填寫“報告審查紀要”(附表),對工程勘察全過程中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質量進行評述,同時對項目負責人的巖土工程勘察質量初評意見進行復評,填寫巖土工程勘察項目質量綜合評定表(復評),質量復評達到合格的并經(jīng)總經(jīng)理(授權付總)批準同意后方可提供給委托單位。
9.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審查人應對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質量負審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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