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8 14:5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A.1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
1. 平整場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層面積計算。
2. 挖土方,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3. 挖基礎土方,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
4. 凍土開挖,按設計圖示尺寸開挖面積乘以厚度以體積計算。
5. 挖淤泥、流砂,按設計圖示位置、界線以體積計算。
6. 管溝土方,按設計圖示以管道中心線長度計算。
二、石方工程:
1. 預裂爆破,按設計圖示以鉆孔總長度計算。
2. 石方開挖,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3. 管溝石方,按設計圖示以管道中心線長度計算。
三、土石方回填:
1. 場地回填,回填面積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 市內回填,主墻間凈面積乘以回填厚度。
3. 基礎回填,挖土方體積減去設計室外地坪以下埋設的基礎體積(包括基礎墊層及其構筑物)。
四、其他相關問題應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1. 土壤及巖石的分類應按下表確定:
2. 土石方體積應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如需按天然密實體積折算時,應按下表系數計算。
土石方體積折算系數表
土石方體積折算系數表
天然密實度體積 | 虛方體積 | 夯實體積 | 松填體積 |
1.00 | 1.3 | 0.87 | 1.08 |
0.77 | 1.00 | 0.67 | 0.83 |
1.15 | 1.49 | 1.00 | 1.24 |
0.93 | 1.20 | 0.81 | 1.00 |
3. 挖土方平均厚度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間的平均厚度確定;A土方、石方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4. 建筑物場地厚度在±30cm以內的挖、填、運、找平,應按平整場地項目編碼列項。
5. 挖基礎土方包括帶形基礎、獨立基礎、滿堂基礎(包括地下室基礎)及設備基礎、人工挖孔莊等的挖方。帶形基礎應按不同底寬和深度,獨立基礎和滿堂基礎應按不同底面積和深度分別編碼列項。
6. 管溝土石方工程量應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有管溝設計時,平均深度以溝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計算;無管溝設計時,直埋管深度應按管底外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的平均高度計算。
7. 設計要求采用減震孔方式減弱爆破震動波時,應按欲裂爆破項目編碼列項。
8. 濕土的劃分應按地質資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慰藉,地下常水位以下為濕土。
9. 挖方出現流砂、淤泥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發(fā)包人與承包人雙方認證。
A.2樁與地基基礎工程
一、混凝土樁
1. 預制鋼筋混凝土樁、混凝土灌注樁,均按設計圖示以樁長(包括樁尖)或根數計算。
2. 接樁按設計圖示規(guī)定以接頭數量(板樁按接頭長度)計算。
二、其他樁,均按設計圖示以樁長(包括樁尖)計算。
三、地基與邊坡處理
1. 地下連續(xù)墻,按設計圖示墻中心線長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體積計算。
2. 振沖灌注碎石,按設計圖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積以體積計算。
3. 地基強夯,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4. 錨桿支護、土釘支護,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支護面積計算。
四、其他相關問題應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1. 土壤級別按下表確定:
土質鑒別表
內 容 | 土 壤 級 別 | ||
一級土 | 二級土 | ||
砂夾層 | 砂層連續(xù)厚度 | 〈1m | >1m |
砂層中卵石的含量 | <15% | ||
物理性能 | 壓縮系數 | >0.02 | <0.02 |
孔隙率 | >0.7 | <0.7 | |
力學性能 | 靜力觸探值 | <50 | >50 |
動力觸探系數 | <12 | >12 | |
每米純沉樁時間平均值 | <2min | >2min | |
說明 | 樁經外力作用交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夾有較薄的沙層 | 樁經外力作用較難沉入的土,土壤中夾有超過3m的連續(xù)厚度砂層 | |
2. 混凝土灌注樁的鋼筋籠,地下連續(xù)墻的鋼筋網的制作、安裝,應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A.3砌筑工程
一、磚基礎,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包括附墻垛基礎寬出部分提及,扣除地梁(圈梁)、構造柱所占提及,不扣除基礎大放腳T形接頭處的重疊部分及嵌入基礎內的鋼筋、鐵件、管道、基礎砂漿防潮層和單個面積0.3M2以內的孔洞所占面積,靠墻暖氣溝的挑檐不增加。
基礎長度:外墻按中心線,內墻按凈長線計算。
二、磚砌體
1. 實心磚墻,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鄢T窗動口、過人洞、空圈、嵌入墻內的鋼筋混凝土柱、梁、過梁、圈梁、挑梁及凹進墻內的壁龕、管槽、暖氣槽、消火栓項所占提及。不扣除梁頭、板頭、檁頭、墊木、木楞頭、沿緣木、木磚、門窗走頭、磚墻內加固鋼筋、木筋、鐵件、鋼管及單個面積在0.3m2各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以內的孔洞所占提及。凸出墻面的腰線、挑檐、壓頂、窗臺線、虎頭磚、門窗套的體積亦不增加。凸出墻面的磚垛并入墻體體積內計算。
(1) 墻長度:外墻長度按外墻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長度按凈長計算;
(2) 墻高度:
a. 外墻:斜(坡)屋面無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底板;有屋架且室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寬超過600mm時應按實砌高度計算;平屋面算至鋼筋混凝土板底。
b. 內墻: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板頂;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
c. 女兒墻高度:從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兒墻頂面(如有混凝土壓頂時算至壓頂下表面)。
d. 內、外山墻:按其平均高度計算。
(3) 圍墻:高度算至壓頂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壓頂時算至壓頂下表面),圍墻柱并入圍墻體積內。
2. 空斗墻,按設計圖示尺寸以空斗墻外形體積計算。墻角、內外墻交接處,門窗洞口立邊,窗臺磚,屋檐處的實砌部分體積并入空斗墻體積內。
3. 空花墻,按設計圖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體積計算,不扣除空洞部分提及。
4. 填充墻,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填充墻外形體積計算。
5. 實心磚墻、零星砌磚,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扣除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梁墊、梁頭、板頭所占提及。
三、磚構筑物
1. 磚煙囪、水塔,均按設計圖示筒壁平均中心線周長乘以高度以體積計算。扣除各種孔洞、鋼筋混凝土圈良、過梁等提及。
2. 磚煙道,按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3. 磚井、檢查井、磚水池、化糞池,均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四、砌塊砌體
1. 空心磚墻、砌塊墻,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同實心磚墻。
2. 空心磚柱、砌塊柱,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同實心磚柱。
五、石砌體
1. 石基礎,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包括附墻垛基礎寬出部分提及,不扣除基礎砂漿防潮層和單個面積0.3m2以內的孔洞所占提及,靠墻暖氣溝的挑檐不增加;A長度:外墻按中心線,內墻按凈長線計算。
2. 石勒腳,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鄢龁蝹面積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積。
3. 石墻,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同實心磚墻。
4. 石擋土墻、石柱、石護坡、石臺階,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5. 石欄桿,按設計圖示以長度計算。
6. 石坡道,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7. 石地溝、石明溝,按設計圖示以中心線長度計算。
六、三水、地坪、地溝
1. 磚散水、地坪,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 磚地溝、明溝,按設計圖示以中心線長度計算。
七、其他相關問題應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1. 基礎墊層包括在基礎項目內。
2. 標準磚尺寸應為240mm×115mm×53mm。標準磚墻厚度應按下表計算。
標準墻計算厚度表
磚數(厚度) | 1/4 | 1/2 | 3/4 | 1 | 1 1/2 | 2 | 2 1/2 | 3 |
計算厚度(mm) | 53 | 115 | 180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3. 磚基礎與磚墻(身)劃分應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內設計地坪為界),以下為基礎,以上為墻(柱)身;A與墻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設計室內地坪±300mm以內是以不同材料為界,超過±300mm,應以設計室內地坪為界。磚圍墻應以設計是外地坪為界,以下為基礎,以上為墻身。
4. 框架外表面的鑲貼磚部分,應單獨按磚砌體中相關零星項目編碼列項。
5. 附墻煙囪、通風道、垃圾道,應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扣除孔洞所占體積)計算,并入所依附的墻體體積內。當設計規(guī)定孔洞內需要抹灰時,應按B.2工程中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6. 空斗墻的窗間墻、窗臺下、樓板下等的實砌部分,應按磚砌體中零星砌體項目編碼列項。
7. 臺階、臺階擋墻、梯帶、鍋臺、爐灶、蹲臺、池槽、池槽腿、花臺、花池、樓梯欄板、陽臺欄板、地基墻、屋面隔熱板下的磚墩、0.3m2孔洞填塞等,應按零星砌磚項目編碼列項。磚砌鍋臺與爐灶可按外形尺寸以個計算,磚砌臺階可以按水平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小便槽、地壟墻可按長度計算,其他工程量按立方米計算。
8. 磚煙囪應按設計室外地坪為界,以下為基礎,以上為筒身。
9. 磚煙囪體積可按下列公式分段計算:V=∑H×C×π D。式中:V表示筒身體積,H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徑。
10. 磚煙道劃分應按第一道閘門為界.
11. 水塔基礎與塔身劃分應以磚砌體的擴大部分頂面為界,以上為塔身,以下為基礎.
12. 石基礎、石勒腳、石墻身的劃分:基礎與勒腳應以設計室外地坪為界。石圍墻內外地坪標高不同時,應以較低地坪標高為界,以下為基礎;內外標高之差為擋土墻時,擋土墻以上為墻身。
13. 石梯帶工程量應計算在石臺階工程量內。
14. 石梯膀應按石擋土墻項目編碼列項。
15. 砌體內加筋的制作、安裝,應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A.4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
一、現澆混凝土基礎,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和伸入承臺基礎的樁頭所占體積。
二、現澆混凝土柱,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
柱高:
1. 有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上一層樓板上表面之間的高度計算。
2. 無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間的高度計算。
3. 框架柱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頂高度計算。
4. 構造柱按全高計算,嵌接載體部分的體積并入柱身體積內計算。
5.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體積內計算。
三、現澆混凝土梁,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伸入強內梁頭、梁墊并入梁體積內計算。
梁長:
1. 梁與柱連接時,梁長算至柱側面。
2. 主梁與次梁連接時,次梁長算至主梁側面。
四、現澆混凝土強,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扣除門窗洞口及單個面積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積,強垛及突出強面部分并入強體體積內計算。
五、現澆混凝土板
1. 有梁板、無梁板、平板、拱板、薄殼板及欄板,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及單個面積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積。有梁板(包括主、次梁與板),按梁、板體積之和計算,無梁板按板和柱帽體積之和計算,各類板伸入強內的板頭并入板體積內計算,薄殼板的肋、基梁并入薄殼板體積內計算。
2. 天溝、挑yan板及其他板,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3. 雨篷、陽臺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qiang外部分體積計算,包括伸出強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yan的體積。
六、現澆混凝土樓梯,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寬度小于500mm的樓梯井,伸入qiang體部分不計算。
七、現澆混凝土其他構件
1. 其他構件,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
2. 散水、坡道,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不扣除單個面積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體積。
3. 電纜溝、地溝,按設計圖示以中心線長度計算。
八、后澆帶(編碼:010408),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九、預制混凝土柱(編碼:010409)
1. 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
2. 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數量”計算。
十、預制混凝土梁(編碼:010410),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
十一、 預制混凝土屋架(編碼:010411),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
十二、 預制混凝土板(編碼:010412)
1. 平板、空心板、槽形板、網架板、折xian板、帶肋板及大型板,均按設計圖示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及單個尺寸300mm×300mm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扣除空心板空洞體積。
2. 溝蓋板、井蓋板、井圈,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
十三、預制混凝土樓梯(編碼:010413),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體積。
十四、其他預制構件(編碼:010414),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及單個尺寸300mm×300mm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扣除煙道、垃圾道、通風道的孔洞所占體積。
十五、混凝土構筑物(編碼:010415),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所占體積及單個面積0.3m2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
十六、鋼筋工程量(編碼:010416)
1. 現澆混凝土鋼筋、預制構件鋼筋、鋼筋網片及鋼筋籠,均按設計圖示鋼筋(網)長度(面積)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
2. 顯慌法預應力鋼筋,按設計圖示鋼筋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
3. 后張法預應力鋼筋,預應力鋼絲及預應力鋼絞線,均按設計圖示鋼筋(絲束、絞線)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
。1) 低合金鋼筋兩端均采用螺桿錨具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減0.35 m計算,螺桿另行計算。
。2) 低合金鋼筋一端采用鐓頭插片、另一端螺桿錨具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計算,螺桿另行計算。
(3) 低合金鋼筋一端采用鐓頭插片、另一端采用幫條錨具時,鋼筋增加0.15m計算,兩端均采用幫條錨具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0.3m計算。
。4) 低合金鋼筋采用后張法混凝土自錨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0.35m計算。
。5) 低合金鋼筋(鋼絞線)采用JM、XM、QM型錨具,孔道長度在20m 以內時,鋼筋長度增加1m計算;孔道長度20m以外時,鋼筋(鋼絞線)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1.8m計算。
(6) 碳素鋼絲采用錐形錨具,孔道長在20m以內時,鋼絲束長度按孔道增加1m計算;孔道長在20m以上時,鋼絲束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1.8 m計算。
(7) 碳素鋼絲束彩鐓頭錨具時,鋼絲束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0.35m計算。
十七、螺栓、鐵件(編碼:010417),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
十八、其他相關問題應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1. 混凝土墊層包括在基礎項目內。
2. 有肋帶形基礎、無肋帶形基礎應分別編碼列項,并注明肋高。
3. 箱式滿堂基礎,可按A.4中滿堂基礎、柱、梁、墻、板分別編碼列項;也可以利用現澆混凝土基礎的第五級編碼分別列項。
4. 框架式設備基礎,可按A.4中設備基礎、柱、梁、墻、板分別編碼列項;也可以利用現澆混凝土基礎的第五級編碼列項。
5. 構造柱應按矩形柱項目編碼列項。
6. 現澆挑檐、天溝板、雨篷、陽臺與板(包括屋面板、樓板)連接時,以外墻外邊線為分界線;與圈梁(包括其他梁)連接時,以梁外邊線為分界線。外邊線以外為挑檐、天溝、雨篷或陽臺。
7. 整體樓梯(包括直形樓梯、弧形樓梯)水平投影面積包括休息平臺、平臺梁、斜梁和樓梯的連接梁。當整體樓梯與現澆樓板無梯梁連接時,以樓梯的最后一個踏步邊緣加300 mm為界。
8. 現澆混凝土小型池槽、壓頂、扶手、墊塊、臺階、門框等,應按A.4中其他構件項目編碼列項。其中扶手、壓頂(包括伸入墻內的長度)應按延長米計算,臺階應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 三角形屋架應按A.4中預制砼折線型屋架項目編碼列項。
10. 不帶肋的預制遮陽板、雨篷板、挑檐板、欄板等,應按A.4中預制砼板中平板項目編碼列項。
11. 預制F形板、雙T形板、單肋板和帶反挑檐的雨篷板、挑檐板、遮陽板等,應按A.4中預制砼板中帶肋板項目編碼列項。
12. 預制大型墻板、大型樓板、大型屋面板等,應按A.4中預制砼板中大型板項目編碼列項。
13. 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梯。可按斜梁、踏步分別編碼列項。
14. 預制鋼筋混凝土小型池槽、壓頂、扶手、墊塊、隔熱板、花格等,應按A.4中其他預制構件中其他構件項目編碼列項。
15. 貯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蓋可分別編碼列項。有壁基梁的,應以壁基梁底為界,以上為池槽、以下為池底;無壁基梁的,錐形坡底應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腳應并入池底何種內。無梁池蓋的柱高應從池底上表面算至池蓋下表面,柱帽和柱座應并在柱體積內。肋形池蓋應包括主、次梁體積;球形池蓋應以池壁頂面為界,邊側梁應并入球形池蓋體積內。
16. 貯倉立壁和貯倉漏斗可分別編碼列項,應以相互交點水平線為界,壁上圈梁應并入漏斗體積內。
17. 滑模筒倉按A.4中貯倉項目編碼列項。
18. 水塔基礎、塔身、水箱可分別編碼列項。筒式塔身應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礎底板上表面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應以柱腳與基礎底板或梁頂為界,與基礎板連接的梁應并入基礎梁體積內。塔身與水箱應以箱底相連接的圈梁下表面為界,以上為水箱,以下為塔身。依附于塔身的過梁、雨篷、挑檐等,應并入塔身體積內;柱式塔身應不分柱、梁合并計算。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應并入水箱體積內。
19. 現澆構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撐鋼筋、雙層鋼筋用的“鐵馬”、伸出構件的錨固鋼筋、預制構件的吊筋等,應并入鋼筋工程量內。
A.5廠庫房大門、特種門、木結構工程
一、廠庫房大門、特種門(編碼:01051),均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二、木屋架(編碼:010502),均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三、木構件(編碼:010503)
1. 木柱、木梁,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2. 木樓梯,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寬度小于300mm的樓梯井,伸入墻內部分不計算。
3. 其他木構件,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或長度計算。
四、其他相關問題應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1. 冷藏門、冷凍間門、保溫門、變電室門、隔音門、防射線門、人防門、金庫門等應按A.5中特種門項目編碼列項。
2. 屋架的跨度應以上、下弦中心線兩交點之間的距離計算。
3. 帶氣樓的屋架和馬尾、折角以及正交部分的半屋架,應按相關屋架項目編碼列項。
4. 木樓梯的欄桿(欄板)、扶手,應按附錄B.1中扶手、欄桿、欄板裝飾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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