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職責
分為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的職責、建設單位的職責、財務部門的職責
(1)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的職責
· 貫徹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
· 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規(guī)定;
· 審核下達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審批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
· 參與基本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安排;
· 組織調(diào)度預算內(nèi)建設資金,根據(jù)項目建設程序、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年度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核撥資金;
· 審查并確定投資項目的工程概預(結)算;
· 監(jiān)督檢查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并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做出處理;
· 審批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參加項目竣工驗收。
(2)建設單位的職責
· 貫徹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
· 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資金內(nèi)部管理制度;
· 及時籌集項目建設資金,保證工程用款;
· 編制年度基本建設預算和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
· 辦理工程與設備價款結算,控制投資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設資金;
· 編制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組織建設項目資金籌集、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等工作;
· 收集匯總并上報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管理信息,編報建設項目的效益分析報告;
· 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前各項準備工作,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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