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試《安全生產(chǎn)技術》重點題目(十七)
141、結構腳手架施工荷載為3KN/㎡.
142、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于2m.
143、室內外電纜直接埋地的深度應小于0.6m.
144、兩臺蛙式打夯機同時作業(yè)時,左右間距不小于5m,前后間距不小于10m.
145、木工機械安全要求木料長度不足50cm的短料,禁止上鋸。
146、輕型塔吊起重重量在0.5~3t,適用于五層以下磚混結構施工。
147、應每半年對鍋爐安全附件壓力表校驗一次,并鉛封完好。
148、在安放氣瓶周圍10m范圍內,不應進行有明火或可能產(chǎn)生火花的工作。
149、一般傳動機構離地面2m以下應設置防護裝置。
150、產(chǎn)品坯料等應限量存入,白班存量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量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過當班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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