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4 17:1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樁;
二、施工設置的臨時水準點及軸線控制樁必須設在穩(wěn)固地段和便于觀測的位置,并采取保護措施。臨時水準點的數量不得少于兩個;
三、施工設置的臨時水準點、軸線樁及構筑物施工的定位樁、高程樁,必須經過復核,方可使用,并應經常校核;
四、已建構筑物與本工程銜接的平面位置及高程,開工前必須校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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