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復習要點:索賠工期
【提問】2011年案例5第2題:北橋臺有14天的總時差,故可索賠:30天-14天=16天;
但我理解是:1、改變關健線路,北橋臺為關健工作,合同工期跟計劃工期還有:220天-210天=10天,故只可索賠6天。
2、不改關健線路,仍以路基為關健線路,到達(9)時,橋梁只有6天的總時差,那可索賠工期:30-6-10(合同工期跟計劃工期的差)=14天。
請老師幫我解下,希望能詳細點,便于理解。
【回答】學員sdfgy,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索賠時按照網(wǎng)絡計劃計算的結果,因為網(wǎng)絡計劃是業(yè)主和監(jiān)理批準的,也就是認可的。
2、這里面先不必考慮合同工期的問題,計算索賠只根據(jù)網(wǎng)絡圖。
★問題所屬科目:一級建造師—公路工程管理與實務

掃碼了解并領取一建資訊及資料


46:32
49:58
51:50
4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