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的工程計量的一般程序是:承包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時間(承包方完成的工程分項獲得質量驗收合格證書以后),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的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須為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予以確認。承包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由監(jiān)理工程師自行進行,計量結果仍然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監(jiān)理工程師收到承包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方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監(jiān)理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