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3 16:5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13號
現公布《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試驗規(guī)程》(JTG E50—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試驗規(guī)程》(JTJ/T 060-98)同時廢止。
該規(guī)程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及時將發(fā)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北京海淀區(qū)西土城路8號,郵政編碼:100088,聯系電話:010-62079598),以便修訂時參考。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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